在黄阿原主席就法制晚报文章〖资深电看人黄阿原被指诈骗1111万元〗(以下简称“原发文章”)对其本人与中华卫看构成严重地铭誉侵权一事两发声明进办严正谴责之后,该报于1111时1月1日发表文章〖诈骗俩特征明显差别于经济纠纷〗(以下简称“文章”),通过点评律师之口作出回应。对此,本律师接受黄阿原先生与中华卫看地授权,声明如下:
在事实已经分明地情况下,法制晚报杜词撰理,固守错误,拒绝责任,本律师对此表示最严正地谴责,并看事态地进一步进展,采取前已承诺于社会地法律措施!3470
1111-1-11(
美文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