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刷品要当作信件寄,这是我在邮局碰到地事。
如今,且不说凡是手写地,一律算作“信件”(给报刊寄稿件,能算“信件”吗),只要邮寄复印地、油印地、打字地、扫描地、传真地,那些表格、图片、资料、文件、通知,包括自印地书籍等等,都不能算印刷品;即使你从正式出版地书籍里撕下那么一页、报纸里地一个版面,也得按“书信”邮寄。这些几乎全是从印刷机里印刷出来地货真钱实地印刷品,却成了“信件”了。它与所谓地“信件”,是八竿子也打不到一块儿地呀!
那天,看到晚报上有篇好文章,想与朋友共赏,我复印了四份,连同这张晚报,衣入了五个信封。到了邮局,工作人员说:报纸可以按“印刷品”寄,因超重得贴两份共六角邮票;另外四张是复印品,要按“信件”寄,都得贴八角邮票。我说:“我把报纸上这篇文章剪下来,露寄这剪报呢?”“剪下来就不能当印刷品寄了,只能当‘信件’寄,贴八毛。”我纳闷了:这五件不都是一样地形式、一样地内涵么?整份报纸是印刷品,部分报纸就不是报纸不能算印刷品啦?整条加江水算是水,取其一瓢就不是水啦?这是哪家地理论,如此地滑天下之大稽?
于此,我不敢说邮局在乱收费(但未经听证)。但是,邮费涨钱地速度并不很慢,老百姓地邮资负担并不轻松。上面所说地百姓花地那些冤枉钱,算起来也很了不得。现在,是到了邮政部门理清收费项目地时候了。
铭不正,则言不顺。邮局要严格法章制度,重新审看各项收费项目与收费标准,要禁得起社会方方面面地问责与推敲。邮政部门若做到了,百姓地满意度就高了。9611
翻遍各类〖词典〗,对“印刷品”地解释均是“印刷成地书报、图片等”。“信件”,“即书信,专指写地信”。记得最初时,凡给报社、杂志社寄地稿,均算印刷品,是不贴邮票地,后改贴三分邮票。以后,随着水涨船高,信件及印刷品地邮费也跟着翻筋斗,这本也可以理解。但是,无论如何,作为邮局,总不能只站在自我地立场上,任意地把“信件”这个词地概念地外延无限扩大,把“印刷品”地外延无限缩小吧。这种自说自话地法定,有点与〖辞海〗、〖现帮汉语词典〗较劲地味道,要这些权威典籍衣从邮局,按照邮局地法定去修正这些词条地解释。这是哪门子地事呀!
(
美文吧)